中国驻菲律宾领事保护:根据菲律宾卫生部消息,截止3月12日,菲律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增至52例。此前菲总统杜特地签署公告,宣布菲律宾进入公共卫生紧急状态。12日晚间,菲总统宣布大马尼拉地区实行“社区限制性隔离”政策,暂时封闭菲国内进出首都区的交通。面对疫情爆发和菲政府的新政策,我们该怎么做?
疫情无国界。面对无情病毒,唯有科学才能战胜愚昧,唯有真相才能粉碎谣言,唯有合作才能抵制偏见。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提醒在菲中国公民,切勿盲目恐慌。了解疫情有关知识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才是目前最应该做的。
一、什么是“社区隔离”政策?在此期间应注意什么?
12日,菲总统杜特地宣布,将菲防疫级别升至红色2级,对大马尼拉地区实行“社区隔离”,范围涵盖全区的城市和直辖市。从3月15日至4月14日,菲国内往返大马尼拉地区的海陆空所有交通将被暂停;大马尼拉地区所有学校停课至4月12日;禁止大规模集会;行政部门所有工作人员暂时停工;劳工部鼓励私营企业做出灵活的工作安排;市内轻轨和地铁等公共交通将继续运营,所有乘客需遵守由交通部制定的保持安全距离等规定等。政府将动用军警力量确保上述举措的执行。杜特地总统在讲话中多次强调,此次实行的是“社区限制性隔离”政策,不是“完全封城”。请在菲中国公民切勿盲目恐慌,遵循菲政府疫情防控安排和规定,可适量储备生活必须品(食品、水等),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注意个人安全防护。
二、什么是新冠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属于β属的冠状病毒。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研究结果,潜伏期为1-14天,多为3-7天;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气溶胶和粪—口等传播途径尚待明确;人群普遍易感。
三、被新冠病毒感染有什么症状?
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等。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
四、该如何进行个人防护?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国内防疫实践经验和医学专家的意见,面对疫情,不流动是最大的安全。疫情期间尽量留在当地,尽力避免旅行,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乘坐密闭式公共交通工具,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餐聚会,降低感染风险。建议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
五、如感觉不适,怀疑自己被感染,该怎么做?
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特别是过去14天内曾赴有关疫情严重地区旅行或与相关人员密切接触,应在采取佩戴口罩等自主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及时就医(菲卫生部提供医院名单附后)。就诊前先给医院打电话,明确告知自身旅行史和症状,遵从专业医护人员指导处置。避免因交流不畅、文化差异等原因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冲突。从中国国内目前收治的病例情况看,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预后较差。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
六、近期如回国应采取什么样的防疫举措?
当前疫情形势下,尽可能不旅行,减少感染风险。如确有需要回国,请提前了解国内有关地方入境检疫举措,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行程,入境时严格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如启程前已出现疑似病症,请及时就诊或居家隔离观察,切勿仓促出行,避免增加疫情扩散风险。旅途中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旅途中交叉传染。抵达国内后,须严格按要求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遵守配合国内各项防控措施。
七、近期是否有包机协助在新中国公民回国?什么是“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
受疫情影响,近期中菲之间部分航班暂停或减少班次,但目前马尼拉至北京、广州、厦门、上海等地仍有国航、南航、东航、厦航的航班运行,请您关注有关航空公司发布的客票信息。使馆目前暂无安排包机计划。
“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是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开发并推出的在线应用系统,旨在为出国旅行的中国公民提供个人(团组)及旅行信息登记服务,以便及时推送各类安全提醒信息,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方便取得联系,及时提供领事保护与协助。欢迎大家在自愿基础上登记相关个人信息(网址为https://ocnr.mfa.gov.cn/expa/)。
在菲中国公民请及时关注菲律宾政府卫生部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及中国驻菲律宾使领馆的相关提醒。如需领事协助,请拨打:
中国驻菲律宾使馆领保协助电话:
0063-2-82311033
中国驻宿务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
0063-32-3430008
中国驻拉瓦格领馆领保协助电话:
0063-9178051226
中国驻达沃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
0063-9055545911
外交部24小时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
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