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报:最高法院在周一公布的一个判决中说,梅尼勒水务公司(MAYNILAD)和马尼拉水务公司(MANILA WATER)是公用事业,禁止把公司的入息税作为营业开支转嫁给消费者。
最高法院在由资深法官马维克˙良仁执笔的102页判决中说,“考虑到MANILA WATER和MAYNILAD经营供水和下水道系统,它们是公用事业,被明确禁止把它们公司的入息税作为营业开支转给消费者。”
援引一2002最高法院在菲律滨共和国对MERALCO的决定,它说,向消费者收取一公用事业出现的同服务或公众利惠无关的开支之收费,是“没有理由和不公平的。”
最高法院补充说,供水特许权受12%的净回报率限制。
12%的回报率限制是在623号共和国法令或建立大岷供水和下水道系统(MWSS)法。
不过,最高法院说,该由MANILA WATER和MAYNILAD转给消费者的入息税,可能不能再收回,因为退款权利“早已过期失效”。
最高法院解释,抗争水费必须在从它生效的三 十天内向国家水资源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