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被逮的时候 各种诬陷加罪 硬塞各种犯罪证据在我身上 比如把带有粉末的钱放在我手上抹 带我去另一个地方取证等一系列恶心的举动 当时身上带了公司的10几万p 手上的戒指 钱包 手机 任何值钱的东西都被他们分赃了 最令人恶心的是连我穿了一年多的拖鞋 他们也要 菲律宾警察是穷的连鞋子也穿不上了嘛?
十几个警察堵我一个 我既不是绑架不是杀了人也不碰毒品,但是就这样在里面关了快一个月。保释出来后,律师告诉我官司会输,移民局查了状态还是正常的,就赶紧回国了。
投稿是想询问群里的大佬们有没有销案的这个说法,还是换个护照就可以正常入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