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真“刑”!十余人结伙跨境网络赌博,涉及10余省份,涉案流水数十亿元。近日,将乐法院审结一起特大跨境涉赌犯罪案件,16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2014 年以来,王某富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在柬埔寨、菲律宾搭建网络赌博平台供他人投注赌博,并以公司化运营。
该平台以视讯直播、电子游艺、棋牌游戏等多种项目形式,面向中国国内发展会员进行线上赌博。该赌博网站会员达数万人,涉及福建、广东、浙江、江西、上海等10余省份,赌资均以人民币结算。
其间,王某富雇请被告人何某发、吴某潭、王某云、吴某德等人为该网络赌博平台提供出入金、客服、财务、推广等方面的服务。
该赌博网站获利后,通过“地下钱庄”将获利转移至中国境内吴某杰处,由吴某杰安排王某友、李某虎等人将资金散存到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中,吴某杰再通过网银转账到王某富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供王某富家属购买房产、车产、股份等藏匿犯罪所得。经审计,该赌博网站涉案流水数十亿元。
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间,16名被告人陆续到案,至案件审结前共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9072.2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发、吴某潭、王某云、吴某德等十一人明知是赌博网站,仍受雇并提供直接帮助,从中获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吴某杰、王某友、李某虎等五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窝藏、转移,均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考量各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涉案金额以及归案后各自认罪、悔罪、自首、退赃等情节,遂判决被告人吴某杰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七十万元至五千元不等。共罚没追缴涉案赃款2.1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