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棉时报》消息,一名马来西亚籍毒贩在柬埔寨被判25年监禁,上诉遭驳回后,家属向马来西亚政府求助。对此,马来西亚外交部副部长穆罕默德·阿拉明表示,根据柬埔寨法律,上述犯人必须在服刑20年或以上之后,才能考虑进行特赦或减刑。
他说,即使获得减刑,刑期只能减少一年或不足刑期的三分之一。
他强调,柬埔寨优先特赦或减刑的对象为女性和老年犯人,以及非涉毒犯罪的犯人。
2017年,马来西亚籍犯人赫马卡文因为涉毒,被柬埔寨判处25年监禁。在上诉后,柬埔寨上诉法院于2018年维持原判。
阿拉明副外长表示,自从赫马卡文被监禁以来,马来西亚驻柬埔寨大使馆的代表经常前往探访,最后一次是在7月26日。
2023年3月,赫马卡文的父亲呼吁马来西亚政府能将他的儿子带回国。他说,儿子与2016年与女友、女友的妹妹以及妹妹的男友前往金边旅行时,遭贩毒集团欺骗和陷害。
柬埔寨法律规定,贩卖超过80克毒品,即可判处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