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顶香港(678)公布,于上月28日收到香港联交所信件,指基于公司不再适合上市的原因,上市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4)条已决定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云顶香港最后上市日期为下周一(15 日),并将于下周二(16日)上午9时起,取消集团股份上市地位。云顶香港表示无意就上市委员会作出取消上市地位的决定申请覆核。
联交所就取消云顶香港上市地位发通告指,该公司的股份自2022年1月18日起已暂停买卖。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若云顶香港未能于2023年7月17日或之前复牌,联交所可将该公司除牌。
通告又指,该公司清盘人(由百慕达法院委任)确认,该公司已停止(几乎全部或全部)业务运作,而且预期无法制定任何计划来解决无力偿债问题并恢复业务运作以重新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该公司清盘人亦不拟符合所有其他复牌指引,并已要求联交所行使酌情权,立即将该公司除牌。
就此,云顶香港亦刊发公告表示,对股东的影响,公司所有股东及投资者应注意,于最后上市日期(5月15日)后,儘管集团股份的股票仍然有效,但股份将不会在联交所上市及不可于联交所买卖。此后,云顶香港将不再受上市规则规管。
云顶香港曾经营「星梦邮轮」、「丽星邮轮」等邮轮品牌,但受疫情打击收入大减,并进行清盘,云顶旗下的邮轮亦进行出售,或被相关债务的司法管辖区所扣押。去年10月7日,百慕达法院根据《公司法》颁令将云顶香港清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