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侦破一宗强积金诈骗案件,以诈骗及伪造文书等罪拘捕11人,他们讹称为各大财务公司的职员,以「手续简单合法,不成功不收费」为由,游说供款人提早提取强积金,之后帮供款人向强积金受托公司提交虚假资料,讹称永久离开香港申请提早取回强积金。警方指行动中检获逾800份强积金申请表,相信集团曾替供款人提早共1.45亿元强积金,事成后每人收取一至三成佣金。
黄大仙警区刑事部于今年6月拘捕25名强积金供款人,涉嫌使用虚假文件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供款。警方其后作深入调查,发现一个极具规模及组织性的强积金诈骗集团,其成员讹称各大财务机构职员,游说供款人提早提取强积金供款。
犯罪集团租用位于尖沙咀甲级写字楼扮成一间具有规模的财务顾问公司,当集团成员成功约到供款人到办公室见面,集团成员便会游说供款人提取强积金,并标榜「手续简单合法,不成功不收费」。集团成员会即时要求供款人查询其强积金供款金额,之后声称因程序所需,需要替他们影相,实际是集团成员利用相片伪造一张供款人的港澳居民居住证,从而以永久离开香港向供款人的强积金受托公司作出申请。
警方经过长时间深入调查,包括翻查港九新界大量闭路电视片段以及情报分析,最终锁定犯罪集团成员的身份及其藏身地点,遂于10月22至24日以涉嫌「诈骗」、「伪造文书」及「洗黑钱」罪拘捕7男4女,年龄介乎24至43岁,涉款达1.45亿元。
行动中,警方在犯罪集团位于尖沙咀办公室及观塘储存仓内,捡取共49.4万元现金、837份强积金申请表、多份伪造文件、一本犯罪集团记录由8月中至10月22号的收入账簿,以及一本由犯罪集团手写的工作手册,当中记录犯罪集团游说以及诱使供款人提取强积金供款的对白,同时亦检获大量电脑器材。
黄大仙警区重案组第二队督察林英品表示,警方经过计算,相信集团曾处理过的强积金提取金额涉及超过港币1.45亿元,而犯罪集团在短短两个月的收入亦都高达港币500万。根据警方掌握的资料,犯罪集团协助供款人取得强积金后,会收取供款的一至三成作佣金,而其中一宗收取的费用为港币7万元,而且他们为逃避警方追查,会以现金收取供款人的费用。警方调查相信,该犯罪集团除会随机致电俾强积金供款人外,亦会收到来自二三线财务机构转介过来的借贷申请人个人资料,从而再由集团成员致电游说他们提取强积金。
积金局高级经理(执法)曾丽珊表示,积金局高度关注有不法之徒涉嫌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教唆强积金计划成员非法提取强积金,积金局会全力配合警方的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行为。